本报讯(郭鹏君)近日,我校被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、全国普法办公室授予“2011-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”称号。
近5年来,我校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部署,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,结合学校实际,坚持“法治宣传教育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、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、推进学校管理法治实践相结合,全面提升依法治校水平”的指导思想,以更高的标准、更严的要求、更实的举措,在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、提高学生法律素质、制定实施大学章程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上下功夫,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取得显著成效,为建设中国特色一流大学提供了法治保障。
8月,我校还被省委宣传部、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组、省司法厅授予“黑龙江省‘六五’普法工作先进集体”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