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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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交流事项名称 (内容梗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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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交流事项类别 | □媒体采访、宣传报道 □发表论文、出版著作、学术交流、报送材料□展览、参观 □其他 | ||||
拟交流事项密级 | □公开 □内部 □秘密 □机密 | ||||
拟交流事项去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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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密要求 | 涉及国家秘密的,须明确专人负责,并建立保密方案。 | ||||
项目组定密责任人意见 (审批项目组新闻宣传事项)
| 经审查:□事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学校知识产权以及敏感信息,可以公开。 □事项涉及国家秘密,方案合理,内容经审查后公开。 □事项涉及国家秘密,不同意公开。
定密责任人签字: 年 月 日 | ||||
所在处级单位 定密责任人意见 (仅审批处级单位新闻宣传事项) | 经审查:□事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学校知识产权以及敏感信息,可以公开。 □事项涉及国家秘密,方案合理,内容经审查后公开。 □事项涉及国家秘密,不同意公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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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主管部门保密审查意见 | 申请单位不能确定是否适合公开宣传报道的,须经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保密审查确认 保密审查意见:□同意□不同意
审查人签字(公章):年 月 日 | ||||
宣传部审查意见 | (媒体采访、宣传报道由宣传部审查)
审查人签字(公章): 年 月 日 | ||||
保密处裁决意见 | (仅对于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仍不能确定的事项)
审查人签字(公章): 年 月 日 |
注:1.本表中所述拟交流事项梗概包括:媒体采访提纲、论文专著概要、展品制作说明等。
2.本表中拟交流事项去向指新闻报道、论文著作拟刊发媒体、刊物,学术交流单位、国家,以及举办展览部门、展品摆放地点等。
3.本表一式二份,处级单位、保密处各留存一份(申请人须将拟交流材料与本表共同交保密处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