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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工程大学新闻宣传保密审查审批表

发布时间:2017-06-29  浏览次数:3256

  

申请人

  

单位

  

时间

  

拟交流事项名称

(内容梗概)

  

拟交流事项类别

□媒体采访、宣传报道 □发表论文、出版著作、学术交流、报送材料□展览、参观 □其他

拟交流事项密级

□公开 □内部 □秘密 □机密

拟交流事项去向

  

保密要求

涉及国家秘密的,须明确专人负责,并建立保密方案。

项目组定密责任人意见

(审批项目组新闻宣传事项)

  

经审查:□事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学校知识产权以及敏感信息,可以公开。

□事项涉及国家秘密,方案合理,内容经审查后公开。

□事项涉及国家秘密,不同意公开。

  

定密责任人签字:    年  月  日

所在处级单位

定密责任人意见

(仅审批处级单位新闻宣传事项)

经审查:□事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学校知识产权以及敏感信息,可以公开。

□事项涉及国家秘密,方案合理,内容经审查后公开。

□事项涉及国家秘密,不同意公开。

  

定密责任人签字(公章):    年  月  日

业务主管部门保密审查意见

申请单位不能确定是否适合公开宣传报道的,须经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保密审查确认

保密审查意见:□同意□不同意

  

审查人签字(公章):年  月  日

宣传部审查意见

(媒体采访、宣传报道由宣传部审查)

  

审查人签字(公章):   年  月  日

保密处裁决意见

(仅对于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仍不能确定的事项)

  

  

审查人签字(公章):    年  月  日

             

  注:1.本表中所述拟交流事项梗概包括:媒体采访提纲、论文专著概要、展品制作说明等。

          2.本表中拟交流事项去向指新闻报道、论文著作拟刊发媒体、刊物,学术交流单位、国家,以及举办展览部门、展品摆放地点等。

          3.本表一式二份,处级单位、保密处各留存一份(申请人须将拟交流材料与本表共同交保密处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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